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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吗?

www.bingpou.com 2024-05-21 婚姻家庭

同居子女抚养在同居关系解除的时候最易产生纠纷,男方总是是不负责的一方,有些甚至爸爸妈妈双方都遗弃孩子,假如通过起诉维权,不少人不知如何起诉,害怕起诉法院不管,其实大可不必担忧,同居因子女抚养发生纠纷的,生父/生母可以以我们的名义起诉。

1、生父或者生母以我们的名义起诉抚养费纠纷的案件:

即由未成年子女的爸爸妈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这种案件爸爸妈妈双方是案件的当事人,只能由爸爸妈妈中的一方提起诉讼,而不应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由于抚养教育子女是每一个爸爸妈妈应尽的法律义务,即便双方离结婚以后也不例外。由爸爸妈妈双方来做案件的当事人,正是体现了爸爸妈妈双方一同抚养教育子女的这种精神。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需要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则不可以体现这种爸爸妈妈对子女一同的抚养义务。所以应该且只能由父或母一方以我们的名义对他们提出诉讼,才符合法律规定。

2、以子女的名义起诉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即由未成年子女向爸爸妈妈一方或双方提出额外的适当的抚养费请求。这种案件由爸爸妈妈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没办法满足或保持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需要,或因重大疾病等而需要额外支出成本的首要条件下,此时纠纷的双方应为子女和爸爸妈妈,由于之前爸爸妈妈双方关于抚养费的协商或法院的判决,是就抚养子女的成本进行划分,其效力仅对爸爸妈妈双方有约束力,均不对子女有约束力。当协商或判决的数额不足时,子女当然有权利需要爸爸妈妈承担增加的抚养费,故此时应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可知,爸爸妈妈双方在没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就子女抚养费落实事宜进行确定的状况下,父或者母一方可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主体,向他们提出子女抚养费的请求;如爸爸妈妈双方已经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就子女抚养费落实事宜进行了确定的状况下;这个时候,子女作为原告主体,向爸爸妈妈一方或者双方提出子女抚养费变更的请求,爸爸妈妈一方是不可以作为原告主体资格的。

一般情形下大家建议同居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非婚生子抚养问题,假如想通过诉讼的方法解决,自己对于抚养费的确定,起诉状的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向专业的同居子女律师求助,必要时可以由律师代为起诉。

Tags: 婚姻家事 恋爱同居 同居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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