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喝酒开车、疲劳驾驶、闯红灯、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侵犯别人生命健康权的,受害人可以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成本。不过,由于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到伤害,所以要确定索赔的步骤。
实践中,一般保险赔偿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职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职员审核顾客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所以,受害人索赔时,得在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审察受害人在本公司购买的保险类型状况,符合赔偿的,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并且,确认保险理赔的数额后,受害人可以按以下拿到赔偿:
1、受害人遭遇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抢救的,交警部门会先行公告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成本。
2、肇事者不想垫付医疗费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先予实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汽车也遭到损毁的,应该第一向交警部门报案,然后到保险公司报案,之后由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步骤。受害人符合赔偿状况,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置。并且,假如双方涉及的赔偿较多,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