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不可以异地办理。
需要的证件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单身证明与本人与他们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异地办理结婚证的需要
身处异乡境地,事实上并没办法顺利完成结婚证书的申领事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资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抒发起结婚登记的申请。整个办理过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察、颁发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若男女双方均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存在任何一方已有配偶,或者其与另一方之间又存在近亲血缘关系的话,上述申请便会被视为不符合法律需要而没办法通过审批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关于缔结良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新人须在申请人之一的常住户口所在区域域内,向特定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结婚登记,不能跨地区办理。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应具备的文件包含,申请人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详细列出的单身证明,与手写的声明书,确保申请人及其配偶之间没有直接的血亲或三代之内的旁系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