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步骤是什么
1.书写起诉状;
2.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3.人民法院立案后预交诉讼成本;
4.等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家暴可以判刑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推行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方法致人重伤导致紧急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根据规定。
3、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法院多长时间判决
1.浅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你,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可以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需要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