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没结婚证,法律怎么样处置这样的情况
针对你提出关于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婚恋问题,大家需要根据不同状况进行细致剖析:
第一,假设这两对夫妇在已经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后,不慎将婚书遗失,那样他们之间依旧保留着合法的夫妻身份,这是遭到国家法律的绝对保护的。
无论是哪对夫妇,也都可以前往原先办理结婚登记的机构去申请必要的补发结婚证件。
第二,倘若双方并未正式注册过,那样一般被视为同居关系,此类关系并不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
然而,若在1994年2月1近日,男女双方已经满足了法定的婚俗需要却尚没有办理好结婚注册这件事的话,那样此刻他们之间的关连可能会根据事实存在的婚姻关系来概念,如此的情形,无疑是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结婚没结婚证有了孩子要离婚孩子怎么样判
在未领取合法的婚姻证书即缔结婚姻联系且育有子女的情况下,该名子女将被视为“非婚生子”,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权力。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夫妻双方有权进行协商处置。
若没办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提出申诉,并由该机构依法依据最有益于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若子女未满两岁,其抚养权的归属原则上应由妈妈亲自担任,除非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
妈妈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紧急疾病以致很难与子女一同生活;
若有抚养责任却未能尽职尽责,并且爸爸期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与因为其他各种各样是什么原因,子女确实不合适继续跟随妈妈生活。
针对年满两岁以上的子女,人民法院需要依据爸爸妈妈双方的具体状况,如经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故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忽然更改生活环境或许会对其健康成长导致显著影响等原因,根据最为关注青少年儿童身心进步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假如一方爸爸妈妈符合以下任何条件之一,他们就拥有抚养权优先选择权:
已经完成绝育手术或其他缘由致使其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长期以来都跟随其生活,迅速改变生活环境非常或许会给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当另一方爸爸妈妈已有多个子女时,自己无其他子女的一方爸爸妈妈则具备抚养权优先选择权;
当一方爸爸妈妈的子女能相对稳定地跟随爸爸妈妈生活,从而能够帮助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另一方爸爸妈妈则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处于其他会对子女身心发育带来恶果的特殊情况时,子女的抚养权理应归属更有益于孩子成长的那一方爸爸妈妈。
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岁时,社会各界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加以风险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