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成本由哪个承担法律责任
离婚案件审结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哪个负担诉讼成本,协商无果的,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状况而定。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成本。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成本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离婚诉讼成本具体如何交
法律快车提醒你,依据国内《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成本包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别人、翻译职员、理算职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成本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离婚案件的诉讼成本,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成本,经人民法院第三公告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成本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置。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没新状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离婚诉讼标的金额的意思是
离婚诉讼标的额指的是诉讼请求中涉及的财产数额。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含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诉讼标的,是任何一块民事案件都需要拥有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讲,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目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第二,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后处置。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断定当事人是不是重复起诉的依据。假如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能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