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关系变化引起的拆迁纠纷怎么样处置好
在家庭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处置拆迁纠纷的方法为:
1.要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特殊规定外,均视为夫妻一同财产。因此,当夫妻一同所有些房子面临拆迁时,无论房子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姓方的名,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2.对于因婚姻关系变化引起的拆迁补偿权争议,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判。
3.在拆迁人方面,如因产权争议影响拆迁进度,也可依法申请房子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同时,拆迁人应尽力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协调双方争端,尽快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4.在处置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一些特殊状况。
一方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子在结婚以后用一同财产进行装修或改造的,该房子应视为夫妻一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复员费、转业费等购买的房地产,应以其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一同财产。这类规定能够帮助更全方位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继承引起的拆迁纠纷处置原则
找法网提醒,当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便依法享有被拆迁房子的补偿权。在处置此类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继承,还是子女对爸爸妈妈遗留房子的继承权,均应平等对待。防止因性别差异而致使的权益受损。
2.照顾弱者原则。在继承中应充分考虑缺少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或老幼病残的继承人的权益,给予适合的照顾和保障。
3.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继承被拆迁房子补偿权时,继承人应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在分配补偿权时,应体现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的原则。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继承人之间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置继承问题,防止非必须的纷争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