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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如何处置

www.cheyunhui.com 2024-10-14 婚姻家庭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方法解除婚姻关系。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后,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感情还没有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应当由常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觉得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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