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前一同买房只加一方名字是不是合法
结婚以前一同购房仅登记一姓方的名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若在结结婚以前双方一同投资购买房地产并仅以其中一方名义进行注册,假如没办法证明另一方也曾参与该不动产的出资过程,那样,此房地产便将被断定为不动产注册一方的单独财产,因而在离婚状况下,该房地产将不予进行财产分割,其所有权仍然归于个人所有;但若未在名字较低的其注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表明其确实有过对房产的出资行为,那样,该房地产便应视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怎么样进行财产分割,如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协议,则需由法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后房地产加名应该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结婚以后房地产加名应该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第一,若房地产为一方结婚以前财产,加名后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地产变为夫妻一同财产。第二,要明确加名的具体方法,如通过赠与合同或变更登记等,不同方法可能影响产权归属及后续处置。再者,应该注意是不是存在贷款等状况,若有贷款,银行可能需要提供赞同加名的有关文件。同时,要确保加名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如双方应亲自到场办理手续,防止出现代签等状况。除此之外,加名后若离婚,房地产的分割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具体状况进行处置,或许会影响到双方的财产权益。总之,结婚以后房地产加名应小心处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3、结婚以后一同买房只写一姓方的名是不是合规
结婚以后一同买房只写一姓方的名是合规的。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地产,无论房地产证上写哪个的名字,都是夫妻一同财产。这是由于在结婚以后购买房地产一般被视为夫妻一同出资,即便只写了一姓方的名,也不可以改变房地产为夫妻一同所有些性质。但为防止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房地产为夫妻一同所有,约定各自在房地产中的份额等有关事情。如此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婚以前一同购房只登记一姓方的名,若无证据证明另一方出资,该房地产视为注册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注册方能证明另一方有出资,则该房地产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