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样申请监护人的步骤
申请人向被监护人所在地有关部门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缘由和监护能力。有关部门审察,无异议直接指定监护人,存在争议公告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按最有益于被监护人原则和法定程序安排监护人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2、怎么样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具体步骤
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由有关个人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面说明变更理由和依据等。申请可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等提出。
第二,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察,核实有关状况,包含原监护人的监护状况、变更理由的真实性等。
最后,依据审察结果,依法作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在判决过程中,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意愿等原因。
总之,申请变更监护人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怎么样办理法定监护人的有关手续?
办理法定监护人手续一般需以下步骤:第一,由被监护人的爸爸妈妈、其他近亲属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申请成为法定监护人是什么原因及自己条件等。法院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品行、监护能力等进行审察。第二,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后,如被监护人的意愿(若能表达)、监护人的监护条件等,作出是不是指定该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决定。若决定指定,会颁发监护权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件。整个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和需要,确保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合法合规。不同情形下的具体办理细节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第一,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监护是什么原因和自己拥有的监护能力。然后,这类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察,包含对申请人的资格、被监护人的状况等进行核实。假如没争议,这类部门可以直接指定监护人。假如存在争议,有关部门会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在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依据最有益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