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后买房需要写两个人名字吗
结婚以后购房是不是需要登记双姓方的名
结婚以后购买房子的状况,并不势必需要在房地产证书上注明夫妻双方的名字。无论该房子系登记于任何一位配偶之名下,抑或是以二人名义一同登记,皆应被视为夫妻之一同财产。
同时,此类一同财产为按份共有性质,即夫妇双方对该房地产均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及对应之行使权与履行义务。
关于结婚步骤,其详尽步骤如下所示:
第一,男女双方需一同前往各自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婚姻登记申请;
第二,随附有关有效证件与材料;
第三,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上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必要的询问与核实;
最后,若双方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则予以正式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反之则不予登记,并对未获批准缘由作出明确讲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后买房能否只写一人名字
结婚以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人名字。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所以,结婚以后买房若约定只归一方所有,即便只写一方名字,该房地产也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应使用书面形式,且最好进行公证,以防止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在离婚时,该房地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倡导相应的权益。
3、结婚以后买房不写他们名字有什么法律风险?
结婚以后买房不写他们名字,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若该房子是用夫妻一同财产购买,虽未写他们名字,但仍是夫妻一同财产。若日后离婚,未写名一方可倡导其对房子享有相应份额。若购房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且能举证证明,那样该房子就是出资方个人财产,他们无权倡导份额。不过,在实质操作中,证明购房款的来源可能较为复杂。除此之外,若在购房时未约定明确的产权归属,或许会引发后续关于房子归属的争议,增加解决纠纷的本钱和时间。所以,结婚以后买房时应明确产权归属,防止潜在的法律风险。
结婚以后购房未必非要在房地产证上写双方名字,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视为夫妻一同财产。结婚程序包含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过审验合格后颁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