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分居要什么证明材料
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一般有:一方的房子出租合同、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证人的证词、双方的信件和邮件等交流记录。这类证明材料应可信靠谱,相互佐证形成证据链,以证实分居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夫妻分居诉讼离婚需什么证明材料
夫妻分居诉讼离婚需以下证明材料:一是分居事实的证明,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子出租合同、邻居等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要紧依据之一;二是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状况;三是其他有关证据,如双方的收入证明、财产情况等,能够帮助法院全方位知道双方的状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总之,这类证明材料能有力支持分居诉讼离婚的倡导,需妥善采集和筹备。
3、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应该注意,此“二年”的起算时间是从夫妻双方分居且感情不和开始计算,而非简单的分居时间。同时,法院在断定是不是准予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原因,如分居是什么原因、分居期间双方的表现等。假如分居是因工作等客观缘由致使,且感情并未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准予离婚。所以,不可以单纯以分居二年为绝对标准,具体状况需依据实质案件来判断。
夫妻分居的证明材料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子出租合同;二是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三是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四是证人证言,譬如邻居、朋友等的证词;五是双方的信件、邮件等能证明分居事实的往来交流记录。应该注意的是,这类证明材料要可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充分证明分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