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0年5月21日,南通某印染公司在某保险公司为包括陆某在内的146名职员记名投保雇主责任险。5月22日,陆某在下班途中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后,该印染公司赔偿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合计80万元。该印染公司向保险公司倡导理赔未果,诉至法院。
律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机动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辆,应当依法获得汽车驾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二)》第十条的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约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约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倡导该条约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