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爸爸妈妈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没办法达成共识时,可由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a.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
b.两周岁以上但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由法院依据爸爸妈妈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子女一直随一方生活,一般不适合变更,应保持其稳定的生活环境。
c.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
《中国民法典》第1084条 第三款规定:“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