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都赞同离婚也不可以当天就给证的。两个人都赞同离婚的状况下,当天不可以拿到离婚证,依据《民法典》规定,双方需要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并等待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正式离婚。
1、协议离婚具体步骤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中国大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察发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察,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审察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步骤
即便双方都赞同离婚,法院也需要审察有关状况,判断是不是符合离婚条件,在审理过程中会进行调解等程序。详细步骤如下:
1、诉辩阶段: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确定受诉法院,写作和提交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立案受理,完成起诉状及答辩状的送达工作。
2、审理阶段:要举证证明解除婚姻关系的原因,需对子女抚养作出安排,明确夫妻一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组织调解,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
3、判决阶段: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没办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后发《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有上诉期,过了上诉期且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3、容易见到问题解答
1.为何需要等30天?
立法目的:减少冲动离婚率。
2.冷静期内反悔如何解决?
单方可撤回申请,不需要另一方赞同。撤回后若再申请,需重新计算冷静期。
3.冷静期后一方拒绝领证如何解决?
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4.离婚协议书能否修改?
领证前可随时协商修改。领证后需双方赞同后到公证处公证,或通过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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