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有事故最多扣几天
对于营运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扣车期限,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推行细节的有关规定,处置步骤及扣车时间具体分为两种状况:
1.若需进行检验、鉴别,从扣留之日起,第一给予5日进行指派或委托检验、鉴别,随后检验、鉴别应在20日内完成,并可经批准延长10日,再加上完成后的5日公告领取,总计最长可达40日。
2.若事故汽车不需要检验、鉴别,则扣留期限低于十日。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汽车时,应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30日内提供合法证明同意处置。
2、营运车事故扣车法律依据
1.营运车事故扣车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该条约明确指出,为了采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有权扣留事故汽车,但需要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也详细规定了扣留汽车的程序、期限及后续处置手段,包含检验、鉴别完成后的公告领取、驾驶员逃逸或无人认领汽车的处置等,确保了扣留汽车行为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营运车事故后怎么样取回汽车
找法网提醒,营运车事故后,取回汽车需遵循法定程序。
1.当事人应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检验、鉴别结论的公告后5日内,前往指定地址领取扣留的事故汽车及有关证件。
2.若汽车不需要检验、鉴别,则依据扣留时出具的凭证,在规按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并同意处置后即可取回。
3.对于驾驶员逃逸或经公告长期不领取的汽车,经通知处置程序后,依法对汽车进行处置。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取回汽车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