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被驳回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一次
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六个月内不能第三起诉,六个月后方可第三提出诉讼。
1.这一规定是基于诉讼离婚规范的考量,即夫妻双方若没办法就离婚或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调解或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
2.在初次起诉被驳回后,需要给予双方肯定的冷静期和深思时间,故法律规定了六个月的期限。若在此期间双方关系未能改变,且仍坚持离婚,则可第三提起诉讼。
3.《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离婚诉讼的有关情形和条件,包含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等。
因此,在第三提起诉讼时,原告需筹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以增加诉讼成功的可能性。
2、离婚起诉的详细步骤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起诉的详细步骤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提起诉讼申请:原告需到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如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立案大厅将对申请进行审察,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给予立案。
2.缴纳诉讼费并受理案件:立案后,原告需凭立案公告书缴纳诉讼费,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并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3.发出传票并公告应诉:民事庭受理后,将向另一方发出传票,需要其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将公告原告到庭参诉。
4.进行调解:双方到庭后,法院将进行调解。调解结果有三种可能:保持婚姻、登记离婚或进行审理判决。
5.开庭审理并判决:若调解无果,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并依据双方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等法定条件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在整个步骤中,原告需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倡导。
3、离婚时财产应怎么样分割?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一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可以由于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或没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应适合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合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若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和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考虑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与离结婚以后生活质量的降低等原因,妥善安置离异后的生活。
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置。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院的帮忙进行调解或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