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怎么收费是什么
财产数额低于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越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1%交纳;超越1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手段交纳的成本最多低于5000元。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很难实行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依据他们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肯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肯定行为;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手段。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手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同意申请后,对状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手段的,应当立即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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