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户口薄;
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最近、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明确可辨。不能用合成照、写真图片、婚纱摄影、街拍、剧照等。
办事指南: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2、国内公民离婚登记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自愿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规格为3.5×4.5厘米。
办事指南:国内公民离婚登记
3、上海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区域居民、台湾区域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
上海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说明:
假如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由具备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当事人还须提交3张大2寸双方最近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明确可辨。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办事指南:上海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区域居民、台湾区域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