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可以做司法鉴别吗
医疗事故,当其与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时,确实可以进行司法鉴别。
1.面对医疗事故,病人或其亲属若与医疗机构在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他们有权申请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别。
2.这一鉴别过程并不是单方面进行,而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即病人方与医疗机构方,一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工作的医掌握来组织鉴别。
3.当卫生主管部门在处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接到处置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并觉得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别时,也有权启动这一鉴别程序。
2、医疗事故鉴别需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进行医疗事故鉴别时,双方当事人需根据医掌握的公告提交有关材料。这类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病历资料原件:这包含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建议、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
2.抢救急危病人的病历资料原件:对于在抢救急危病人过程中因特殊状况未能准时书写的病历,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记,并提交这类补记的病历资料。
3.实物及检验报告:包含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由具备检验资格的机构对这类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4.其他有关材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有关的其他必要材料。
医疗事故怎么样进行司法鉴别
1.医疗事故司法鉴别的进行,第一依靠于双方当事人的一同委托,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工作的医掌握来组织。
2.在受理鉴别申请后,医掌握会公告双方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并在肯定期限内完成材料的审核与筹备工作。
3.鉴别过程中,医掌握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察,并可能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或询问。
4.专家会依据医学常识、临床经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的性质、程度及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5.医掌握会依据专家的评估结果,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书,对医疗事故的性质、责任及赔偿建议等进行明确说明。
这一鉴别结果将作为处置医疗事故争议的要紧依据,对于维护病人权益、促进医疗水平提高具备要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