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领证但有孩子离婚如何解决
没领证但有孩子,一般无需离婚,但假如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以事实婚姻处置,双方可以到法院或者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1.若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将来,双方虽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会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2.若未补办,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置。此时,双方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因此无需通过离婚程序来解除,仅需协议分手。
3.但应该注意的是,双方所生的非婚子女享有与正常家庭出生小孩一样的权利,双方需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问题,如达不成协议,可上法院起诉解决。
2、非法同居关系怎么样处置
对于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置,原则上一律判决解除。这包含离结婚以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状况,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也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1.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时,假如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2.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质状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一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置;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则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法律快车提醒你,如此的处置原则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3、事实婚姻构成及离婚步骤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已经拥有结婚的实质要件。
满足这类要件的状况下,双方可以构成事实婚姻。
对于事实婚姻的离婚步骤:
1.双方可以选择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假如双方不想补办结婚证,也可以选择起诉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对于符合事实婚姻的,会根据正常离婚手续办理,这包含审理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假如不构成事实婚姻,则只能由人民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