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纯的不想过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若只不过单纯表示不想过了,可从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方面举证。
譬如,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一方存在家暴、虐待、丢弃另一方的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满二年等。
筹备好有关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需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经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应该注意,诉讼离婚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建议提前咨询律师,知道详细步骤及自己权益。
2、仅因不想过了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仅以“不想过了”起诉离婚,法院未必会判离。
国内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想过了”这种表述较为笼统,若没具体事实和证据支撑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会随便判离。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有多种情形,如重婚或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起诉方仅表明不想过,却没办法证明存在法定情形,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大概率判决不准予离婚。不过,若在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无具体事由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无具体事由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起诉方没提供具体事由及相应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很难认定双方感情已达破裂程度。
司法实践中,首次起诉离婚,若无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等法定判离情形,且被告不认可离婚,法院一般会觉得夫妻感情还有修复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在首次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探讨单纯的不想过了能否离婚这个问题时,除去明确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以外,还有一些有关状况值得关注。譬如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即便是单纯不想过了而离婚,夫妻一同财产一般还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若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也是不可忽略的方面。你是不是也面临单纯不想过了想要离婚的情况呢?又或者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有关问题上有疑惑?假如有任何关于“单纯的不想过了可以离婚”与其衍生问题的困扰,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