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个月彩礼还可以返还吗
同居一个月后的彩礼,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需要返还的。这是由于,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彩礼的返还请求在此时是适当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假如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假如同居期间双方并未正式登记结婚,那样彩礼的返还是遭到法律保护的。然而,也应该注意到特殊状况,如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同居并生育子女,此时则不可以需要返还彩礼。
2、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的有关规定。彩礼返还的请求在以下三种情形下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
3.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其中,第二和第三种情形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生活困难”的概念是指依赖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办法保持当地基本生活质量,即绝对困难而非相对困难。
彩礼与陪嫁的财产归属
彩礼与陪嫁的财产归属问题,在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1.彩礼一般是男方给予女方的财产,带有缔结婚姻的目的,目的达到后归赠与人所有。因为彩礼一般是结婚以前所得,不是夫妻一同财产。
2.陪嫁则是女方给予男方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也视为女方的赠与。嫁妆是结婚以前财产还是结婚以后财产,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判断,如二人是不是进行婚姻登记和是不是有有关约定等。
3.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特定情形外,归夫妻一同所有。而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包含彩礼和陪嫁(假如明确为结婚以前赠与),则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在赠送之后,彩礼和陪嫁就是赠送人所有。假如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者登记之后未一同生活,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归还彩礼或陪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