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1、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需要家庭暴力推行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推行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紧急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推行者对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常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法,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假如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推行者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紧急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推行者故意非法损害别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假如致人重伤导致紧急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根据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依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推行者以暴力方法干预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预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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