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盖章生效吗
离婚协议不盖章则不生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知道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达成一致建议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盖章,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拥有法律效力。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因此,仅有离婚协议而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盖章,该协议是不生效的。
2、离婚协议书可否代表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代表离婚证。
1.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就有关事情达成的协议,但它本身并不拥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2.要解除婚姻关系,除去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离婚证。
3.《民法典》的有关条约也强调了这一点,即离婚协议需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书只不过离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可以单独作为离婚的证明。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需要获得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
离婚是不是需要要写协议书?
找法网提醒你,离婚是不是需要写协议书取决于离婚的方法,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假如选择协议离婚方法,那样双方需要达成离婚协议书,这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要条件,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的协商一致建议。
2.假如选择诉讼离婚方法,则无需写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是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在法庭上表达各自的建议和诉求,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因此,在诉讼离婚的状况下,离婚协议书不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