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种情况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罪名
开设赌场罪是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具体而言,以下状况可构成此罪:一是聚众赌博,即组织、召集多人进行赌博活动。二是开设赌场,譬如提供赌博场合、设定赌博方法、提供赌具等供别人赌博。比如设置互联网赌博平台,组织线下赌博场合等。三是以赌博为业,指以赌博获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或长期从事赌博活动。
应该注意的是,开设赌场不只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致使别人财产损失、引发家庭破裂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含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等。
若你有有关具体法律问题,可进一步说明状况。
2、那种情况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起诉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有多种情形。第一是法定不起诉,若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不觉得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没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另外,证据不足不起诉也会出现,即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那种情况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具体而言,若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互联网、媒体、推广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肯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法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拥有上述情形,就可能构成此罪。譬如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理财旗号,以高息回报为鱼饵,向不特定人群很多吸收资金,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规范,一旦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当大家探讨那种情况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罪名时,这背后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界定。除去容易见到的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合、设定赌博方法等行为外,像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赌博活动,即使没实质的线下场地,也会构成此罪。还有一些看上去隐蔽的行为,如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同意投注等,同样在法律的规制范围内。你是不是对身边某些类似行为是不是构成开设赌场罪存疑呢?假如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有关法律条约解析或者涉及此类案件该怎么样应付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明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