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无证行医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医院无证行医的处罚标准,主如果依据《刑法》及有关规定来确定,具体而言:
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同时可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若涉事医师,则会被吊销其执业证书。若此类行为给病人导致了损害,依法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3.更为紧急的是,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未获得大夫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紧急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若紧急损害就医人身体健康,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导致就医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2、无证行医引发的医疗纠纷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无证行医在赔偿方面,主要依据病人的实质损失来确定。
赔偿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生活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医疗费根据治疗所发生的成本凭据支付。
2.误工费则依据病人的固定收入或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则根据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标准来计算。
4.对于导致残疾或死亡的状况,还需支付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被扶养生活活费等。
5.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别人导致人身损害的,还应当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等。
3、无证行医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无证行医是指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行医的行为。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五种情形:
1.未获得或者以非法方法获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获得乡村大夫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推行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这类行为均被视为无证行医,是法律所严厉禁止的。对于无证行医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