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抚养费已给足他们再要如何解决
离婚时,若已根据协议或判决已给足够的抚养费,而他们再要,双方可以第三进行协商。
1.协商过程中,应基于子女的实质需要、双方的经济情况与原有抚养费的支付状况等原因进行综合考虑。
2.假如协商无果,他们坚持需要增加抚养费,那样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3.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的负担能力与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不是需要增加抚养费与增加的幅度。
因此,即便已经给足了抚养费,面对他们再要的状况,也应维持冷静,通过协商或法律渠道妥善处置。
2、确定子女抚养权的依据
找法网提醒,确定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原因以确保子女的最好利益。
1.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是最重要考虑的原因,这包含抚养人的健康状况、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情况等。这类原因直接关系到抚养人能否充分行使及负担对子女的权利义务。
2.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也是决定性原因。法院会考察抚养人是不是想为子女的成长付出心血,并努力谋求子女的最大幸福。
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也是要紧的考量原因。年幼的子女一般适合由妈妈照顾,而同性别的子女与爸爸妈妈间的交流更为便利和自然。
4.法院还会考虑子女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及继续性问题,尽可能保持子女在爸爸妈妈离结婚以前后的成长环境相似或一致。
5.其他可供参考的原因如近亲属帮助照顾的意愿和能力、子女对双方近亲属的依靠关系和感情等也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
抚养费包含子女孩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成本。
1.生活费是指子女平时生活所需的成本,包含饮食、住宿、交通等基本开销;教育费是指子女同意学校教育、课外辅导等所需的成本;医疗费则是指子女因病治疗所需的成本。
2.有的父母可能觉得仅需承担生活费和学费就足够了,但事实上,医疗费等其他成本也是抚养费的要紧组成部分。
因此,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应全方位考虑子女的实质需要与爸爸妈妈的负担能力,确保子女可以得到充分的抚养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