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黄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便按农村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王某出资28万余元购买了一套产品房。随后,王某与黄某一同出资16万余元装修新房、购用户具后入住,但两人一直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黄某到法院起诉,以性格不合为由需要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一同生活期间购置的产品房。
同居期间购房怎么样分割?第一种建议觉得,根据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一同共有财产处置。购房款虽然是由王某出资,但财产是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可按一同财产处置。第二种建议觉得,处置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一同财产并不是一模一样。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一同共有财产处置,是原则上根据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因房子完全由王某出资购买,故房子应分配给王某,装修的花费是两人一同出资,因此应平均分割。
《中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笔者赞同第二种看法,理由如下:处置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一同财产并不是一模一样。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一同共有财产处置,但并不是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置,而是原则上根据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本案是一块典型的因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而产生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的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讲解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子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置。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一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置。但本案因同居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可以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置。但分割夫妻一同财产,应当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为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分割没协议约定,因购房款全部由王某支付,装修及家具由双方一同出资,依据等分原则,应考虑双方对购置房子和装修、添置家具等财产的贡献较大。综上,结合本案实质状况,本案可将房子全部分配给王某,装修及家具由双方平均分配,以体现公平、适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