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开庭的意思是
起诉开庭的意思是指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中,当原告(或公诉人)将案件提交给法院后,法院在审察起诉材料觉得符合开庭条件的状况下,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活动。
这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要紧环节,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司法审判阶段。
2、起诉开庭的步骤是什么样的?
找法网提醒,起诉开庭的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开庭筹备: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需要完成一系列筹备工作,如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不是到庭,宣读法庭规则,请有关职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2.宣布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并查明被告人的基本状况,包含名字、出过生日期、民族、出生地等。
3.宣布案件来源及审理方法: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与是不是公开审理。若不公开审理,需宣布理由。
4.宣布合议庭组成职员及诉讼参与人名单: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组成职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别人和翻译职员等诉讼参与人的名单。
5.告知诉讼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些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提出证据、自行辩护等。
6.询问回避申请: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不是申请回避,并作出相应处置。
7.法庭调查与辩论: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包含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当事人陈述、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等环节。
8.被告人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权作最后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