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女人犯罪的问题。
1、女人可以涉嫌强奸犯罪,但女人借助权利强迫与男士发生性关系,不会构成强奸罪。
国内《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是在该法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依据该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被害人是女人,不是女人的便不适用该条约的规定。
国内《刑法》适用罪行法定的原则,也就是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是指法院在断定一个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与判处何种刑罚,需要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具体一点,就是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没规定为犯罪的,就不可以被处以刑罚。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刑法的原则,女人借助权利强迫男士发生性关系,不是《刑法》关于强奸罪调整的范畴,那样如此的行为也就不构成强奸罪。
2、女人在特殊的状况下,也会涉嫌强奸罪
1、间接正犯,借助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推行犯罪的行为。
譬如:女人借助一智障人士强奸别的妇女,这位女人就涉嫌强奸罪。
间接正犯中,借助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被借助人不构成犯罪。
2、教唆犯
女人教唆别人推行强奸行为的,教唆人与被教唆人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3、帮助犯和共犯
帮助犯是行为人没直接参与犯罪,只不过向别人罪犯提供了帮助;
一同犯罪是直接参与犯罪,是一同故意犯罪的行为。
这两种状况下,女人也会涉嫌强奸犯罪。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