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婚姻胁迫如何处置
依据民法典,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查证属实后会依法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所以,受胁迫方要准时采集证据,如胁迫行为的录音、聊天记录等,在法按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民法典婚姻期欠的债离婚了要一块承担吗
这需区别债务性质判断是不是承担。若为夫妻一同债务,离结婚以后双方均有清偿责任。夫妻一同债务包含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属个人债务,离结婚以后由负债方一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一同债务应一同偿还,可协商清偿方法,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民法典婚姻无效后第三结婚是不是有效
婚姻被认定无效后,当事人第三结婚一般是有效的。
婚姻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譬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状况。当婚姻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后,该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此后,只须当事人第三结婚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且无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并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其第三缔结的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当面临民法典婚姻胁迫如何处置这一问题时,除去文中提到的受胁迫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外,还有一些后续要素值得关注。譬如,婚姻被撤销后,双方自始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也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妥善解决。如果你对婚姻胁迫处置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事宜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