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是原告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存在特殊情形:假如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范围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爱文化手段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原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需依据具体状况来确定,并不是绝对由原告去被告所在地起诉。譬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假如离婚房屋装修费该如何计算
第一要明确房屋是结婚以前购买还是结婚以后购买。
若房屋是一方结婚以前财产,结婚以后另一方对房子进行装修,装修成本可视为对房子的添附。离婚时,对于这部分装修费,法院一般会依据装修的折旧状况、房子的增值状况等综合断定。比如,装修花费10万,经过几年折旧后还剩6万,而房子因装修增值了8万,或许会考虑将增值部分与剩余装修费综合计算,给予适合补偿。
若房屋是夫妻一同财产,装修成本也是一同支出。离婚时,装修费会纳入夫妻一同财产一并分割。一般是先确定房子价值,再减去购房本钱(如房价、税费等),剩下的部分包含装修费等按夫妻双方的贡献比率进行分割,贡献比率一般综合购房出资、装修出资等原因考量。
3、假如离婚房屋判给女方如何解决
若离婚房屋判给女方,女方即获得房子所有权。第一,女方应准时办理房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子产权人变更为自己,防止后续产生非必要纠纷。
若房子存在贷款未还清的状况,女方需依据法院判决承担相应债务,如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等。同时,女方有权对房子进行占有、用、收益和处分,包含自住、出租等。
若男方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女方可凭法院判决书申请强制实行。法院会向有关部门发出帮助实行公告书,需要配合女方完成产权变更等事宜。此后,房子的所有权益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依法依规处置该房子,不需要再受男方影响。
在探讨起诉离婚是不是是原告去被告所在地起诉时,大家获悉这是一般原则。但存在一些特殊状况,譬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原告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你对起诉离婚的管辖地与其他有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譬如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孩子抚养权怎么样争取等,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