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期限过了还能起诉担保人吗
担保期限过了,权利人仍然可以起诉担保人。但需要明确的是,超越了诉讼时效之后,担保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担保人赞同偿还债务,或者已经偿还了的部分,不然权利人不可以需要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这意味着,尽管起诉权利不受影响,但担保人可以依法行使抗辩权,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在担保期限过后起诉担保人时,权利人应充分考虑这一法律风险。
2、能否只起诉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
法律快车提醒,能否只起诉担保人而不起诉债务人,取决于担保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种类。
1.若是一般保证责任,依据《中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先起诉债务人,在债务人仍不可以履行债务的状况下,才能起诉担保人。
2.在连带责任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由于连带责任担保意味着,只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有权需要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在决定是不是只起诉担保人时,债权人应第一明确担保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种类,并据此作出适当的法律决策。
3、担保人和债务人诉讼时效怎么样计算
担保人和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是分开计算的。
1.起诉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而对于担保人,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则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一般在履行期间届满的六个月内。
3.假如保证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合同中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那样在起诉时,起诉保证人或者起诉债务人都是可以的。由于双方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无论起诉哪一方,都需要对债务进行清偿。
因此,在涉及担保人和债务人的诉讼中,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分别进行,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