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倡导精神损失费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倡导精神损失费,需符合肯定条件。依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需要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第二,过错方的行为致使了离婚这一结果,即两者存在因果关系。最后,请求方需为无过错方。比如,若夫妻中一方重婚,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倡导精神损失费。但应该注意,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过错行为的存在,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2、离婚倡导青春损失费的依据是什么
青春损失费在法律上并无明确依据。国内法律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是基于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处置,而没有专门针对青春损失进行补偿的条约。
婚姻关系不同于普通合同关系,不可以简单以青春流逝为由索要赔偿。虽然青春时光对个人意义重大,但在法律层面,离婚主要围绕夫妻一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展开。
不过,在某些特殊状况下,譬如一方存在过错致使离婚,另一方可能因精神痛苦等缘由,在分割财产时适合多分,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照顾,但这并不是是对青春损失费的直接支持。所以,单纯倡导青春损失费较难得到法律支持。
3、离婚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情形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离婚时可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配偶一方与别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
2.与别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
3.推行家庭暴力。包含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给他们导致身心伤害。
4.虐待、丢弃家庭成员。长期的虐待、丢弃行为紧急损害他们权益。
5.有其他重大过错。譬如出轨情节紧急、长期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对婚姻关系破裂有重大过错,给他们带来精神痛苦。
应该注意,倡导精神损害赔偿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且要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以便法院依据具体状况断定赔偿数额。
当大家分析离婚时倡导精神损失费的有关事宜,会发现实质操作中还有不少细节值得注意。譬如,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数额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原因考量,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导致的精神伤害程度、当地的经济水平等。而且,即便满足了倡导精神损失费的条件,赔偿方法也有多种,可能是一次性支付,也会是按期支付。如果你对离婚时倡导精神损失费的数额确定、赔偿方法选择或者其他有关问题有疑问,不要再纠结,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确且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