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事实婚姻还存在么?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将来,尽管国内《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1日实行)》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是法律将彻底否认事实婚姻,比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别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便没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法,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备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备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事实婚姻的特点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别人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须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备婚姻的目的和一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不是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男女关系在内容上的要紧不同。由于,所有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备婚姻的目的和一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只内在具备两性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男女关系在形式上的要紧不同。所有违法的男女关系和行为,均不具备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备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不同的主要标志。在国内,不论当事人是不是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国内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事实婚姻的夫妻应当准时的办理结婚证,以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没办理结婚证的夫妻是不合法的,但在现实日常,对于已经形成了夫妻关系的状况下,在分割财产权与子女抚养权时,是可以根据事实婚姻认定的。
引使用方法条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