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迫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通常来讲,被迫结婚这样的情况一般不被视为无效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婚姻才无效:
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别人结婚;
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譬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三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被迫结婚总是包括胁迫的原因,如果可以证实结婚是在胁迫之下,且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那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不是认定婚姻无效。
撤销婚姻的请求需要在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那样请求撤销婚姻应当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总之,对于被迫结婚的状况,应该通过撤销婚姻的程序来处置,而不是认定为无效婚姻。
2、被迫结婚的婚姻效力该怎么样认定
被迫结婚的婚姻效力认定如下:
依据国内法律,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导致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状况。
若能证明是被迫结婚,婚姻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在法定时间内申请撤销,经法院审理查明属实,该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应该注意,撤销婚姻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法定程序,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不可以自行认定婚姻无效。
3、受胁迫结结婚以后财产该怎么样分割
受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若申请撤销婚姻成功,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一同共有处置。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些除外。
在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譬如一方因受胁迫身心遭受较大伤害,可适合多分。一般会遵循平等协商原则,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状况,根据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比如,若有房地产、汽车等大额财产,会综合考虑双方贡献等原因确定归属及补偿。受胁迫方应该注意采集和保留能证明受胁迫事实的证据,如胁迫时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以便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更好维护自己权益。
被迫结婚的状况较为复杂,除去要知道应通过撤销婚姻程序处置外,还有一些有关要素值得关注。譬如,在申请撤销婚姻的过程中,怎么样采集有力证据来证明结婚时存在胁迫行为?又譬如,若一方对撤销婚姻存在异议,该怎么样应付?这类问题都可能影响最后的结果。假如你对被迫结结婚以后的撤销婚姻程序、证据采集或其他有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不要彷徨,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确详尽的解答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