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赔偿是不是由保险公司与伤者定
交通赔偿并不是由保险公司与伤者自行决定。事实上,交通事故赔偿应由保险公司依据事故实质状况来确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义务人(包含肇事者和保险公司)需依据受害者的实质损失进行赔偿。
1.赔偿项目并不是由受害者或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法律快车提醒,而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事故具体状况来综合断定。
2.保险公司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受害者伤情、医疗成本、误工损失等原因,结合保险合同条约来确定赔偿金额。因此,交通赔偿是一个依法依规进行的过程,而非由保险公司与伤者自行协商确定。
2、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人身损害赔偿:这包含因就诊治疗支出的各项成本,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与必要的营养费等。
2.致残赔偿:若受害者因事故致残,还需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成本与因丧失劳动能力致使的收入损失。
这包含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生活活费,与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质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赔偿:在受害者死亡的状况下,赔偿义务人除应赔偿上述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外,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生活活费、死亡补偿费与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成本。
4.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受害者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讲解》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