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次判决不离如何解决
面对法院二次判决不离的状况,当事人可以第三起诉。虽然法院在初次或第二次审理离婚案件时可能出于多种考虑判决不离,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此失去了寻求离婚的权利。
1.在《民事诉讼法》中,虽然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状况下都不可以第三起诉。
2.假如当事人在六个月内有新的状况或理由,或者六个月后第三提起诉讼,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是应当受理的。
因此,当事人若期望继续寻求离婚,应在六个月后或确保有新状况、新理由的首要条件下,第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2、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的依据
找法网提醒,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的依据主要源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1.具体而言,《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这一规定旨在预防当事人滥用诉权,频繁提起诉讼,浪费司法资源。同时,也给予双方当事人肯定的冷静期,以便他们重新考虑婚姻关系,并尝试修复感情。
因此,在二次起诉离婚时,假如法院觉得没新状况、新理由,且距上次判决不离的时间未满六个月,那样法院或许会依据这一规定,第三判决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