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假如在结婚生子后不务正业什么事都不干的话,家庭就很难经营下去,最后可能以离婚的结局结束。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会引起双方的争执,不少人以为不务正业的人不能获得子女抚养权。但须知,即便不务正业也不肯定致使不可以获得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跟一方是不是不务正业并没直接的关系,在诉讼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官一般从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状况妥善解决。
依据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结合审判实践,一般有以下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需要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缘由,子女确没办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爸爸妈妈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需要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一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需要子女与其一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需要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爸爸妈妈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建议。
6、在有益于保护子女利益的首要条件下,爸爸妈妈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争取子女抚养权总是需要证据来证明自己愈加适合抚养孩子,对于普通人来讲一般很难搜集和固定,到时候庭审时就会吃亏,所以通过诉讼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最好找个不务正业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必要时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