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了解,受害人在遭遇别人非法伤害时采取的正当防卫,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可是实践中,也会出现受害人在防卫的时候,出现假象防卫的状况。也就是并没非法伤害,而是假象防卫行为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导致别人受伤的行为。
第一,认定假象防卫的几个要点:
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质没有。
说白了就是无人对你推行侵害行为,也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的的防卫。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
这种防卫的意图源自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假如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没有,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假如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其次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推行反击,而是意图加害他们,并致使紧急风险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
3、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导致了损害。
因为行为人误将别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因而作出错误的防卫反击,进而致使不应有些风险后果的产生。假想防卫行为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性,行为人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认定为假象范围后,你关心的假象防卫的刑事处罚: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不法侵害而没预见,导致风险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因为不可以预见是什么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导致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置。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方法办法也无不当之处,应是“意料之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过失”。由于假想防卫是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应该注意的是,假如构成假想防卫的,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均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假想防卫,一般根据过失犯罪定罪处罚,依据行为人主观过失、过错、损害结果等案件情况,来确定是不是从轻、减轻处罚。
倘若行为人涉嫌假象范围要相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也不需要太过于担忧,一方面,假象防卫一般应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次,假如却因不可以预见是什么原因而导致假想防卫,可认定为意料之外事件,将无需遭到刑罚处罚。而实践中,担忧我们的行为导致紧急后果的,也可以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行为人做最大化地从宽处置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