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望权可以终止吗
1、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
2、探望权应在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首要条件下行使,假如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孩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暂停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
3、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三种状况: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成年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其他人、任何单位都无权暂停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人自动舍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导致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一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2、探望权的定义
探望权,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爸爸或妈妈一方享有些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一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法、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