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语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因此,买家在参加网上购物时,一旦产品出现问题,而企业又逃避责任不愿现身的,那样买家还可以考虑直接找网上购物平台,即该企业所依托的购物平台。
网上购物产品出现问题时,买家找不到企业的,可以积极找网上购物平台先行赔付,不过得先满足以下的条件:
1、买家需要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所以一旦出现产品纠纷时,注意现整理这类重点的证据,以便准时找网上购物平台解决问题。
2、除适用举证倒置情形外,通常情况下根据“哪个倡导、哪个举证”的原则,应由买家证明合法权益受损,而买家可以提供的证据,如卖家的营业资格、产品销售信息网页、卖家店铺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与与卖家之间的买卖、协商过程记录等。
3、买家倡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效要符合《买家权益保护法》规定,买家由于商品水平或服务水平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出现其他问题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按法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伤需要赔偿的;
(2)供应水平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本来就负有赔偿责任的销售者或服务者存在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或因撤场等缘由导致买家很难索赔的情形。
所以,当网上购物的产品出现问题,并且也满足上面的条件时,买家目前又找不到企业本人的,那样就能直接考虑找网上购物平台来解决问题了。如果在拥有找平台解决的状况下,平台又不想解决的,可是产品的价值又较大的,那样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