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中受伤后,赔偿义务人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不过并非所有些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都可以倡导赔偿,譬如误工费就需要要有劳动收入。而护理费的支付也有肯定的需要,所以有的人依据我们的受伤状况,就不确定自己能否需要赔偿护理费。
事实上,赔偿义务人是不是赔偿护理费,唯一的需要是受害人是不是能自理平时生活。
假如在治疗期间,发现受害人的生活不可以自理,完全需要护工帮助生活的话,为找护工收拾平时生活产生的成本,那样自然需要给予相应赔偿。
并且,护理费的赔偿不限于受伤人住院期间。
也就是说,即便受害人不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还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那样赔偿义务人需继续支付护理成本。
另外,受害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譬如说经伤残鉴别后是残疾的,或出院后大夫叮嘱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继续需要赔偿护理成本,但应当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病例、出院小结,鉴别机构的鉴别文书等。
确定赔偿义务人承担护理费的,那样下面可以参考以下材料,进一步确定护理费的具体数额:
1、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
2、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
3、证明护理职员收入的证明材料。
最后,其实车祸后受伤,没方法自理的,一般是可以找护工,并需要护理费。假如发现赔偿义务人拒绝支付的,譬如说办出院后继续护理的,有的赔偿义务人就会不乐意了,假如护理成本较多的,那样建议是积极起诉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