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被分别规定为两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对于案件的审理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但有些案件中没被害人陈述该如何解决呢?找法网记者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无被害人陈述如何解决
即便没被害人供述,只须其他方面的证据确实充分,也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所有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其他证据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六条 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办法采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使用暴力、威胁等非法办法采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采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干扰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讲解;不可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讲解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察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起诉建议、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综上所述,假如有被害人证词的,也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别人犯罪的性质、内容应当加以适合剖析,没被害人证词的,就需要具体考虑了。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假如你还有问题,欢迎到找法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