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认定书的复议格式有什么需要
在国内现行法律规范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没办法直接提起行政复议。
与之不同,当事人可在事故认定书或有关证明材料送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法提交复核申请,同时详细讲解其进行复议是什么原因及具体的事实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在异议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公告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事故认定书出来后私了方法有什么
1.调解意向的提出与倡议。
2.关于调解的时间及地址选择问题:一般情况下,相对于加害方而言,愈早启动调解程序则益处颇多,然而若过早地提出调解需要,总是很难得到受害方的积极回话。
同时,为了确保调解过程的顺利进行,调解地址应防止选择至其中某一方当事人家里或是由该方当事人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场合进行,由于在此类特定环境中推行的调解活动将缺少平衡和谐的商讨空间和有序的谈判条件。
3.明确谈判小组的成员构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导致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置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飞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导致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了解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置。
在国内现行法律规范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没办法直接提起行政复议。
与之不同,当事人可在事故认定书或有关证明材料送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法提交复核申请,同时详细讲解其进行复议是什么原因及具体的事实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在异议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