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律法律明确规定在拆迁工作中有关拆迁补偿由特定部门进行保证拆迁工作中,各部门应该认真行使各自的行政责任,促进拆迁工作的完成。
那样拆迁补偿都有什么部门呢?
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子征收和拆迁的过程中拆迁补偿策略需要由房子征收部门和拆迁户进行商量确定,然后再由各区域的市县政府部门与有关员工实地考察,进行最后确认,具体的推行部门和推行步骤如下:
第一步是向社会发布土地征收和房子拆迁的通知。发布通知的政府部门为县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局征地通知的发布,第一需要被拆迁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然后再将整体的拆迁项目交由省级政府核查批准。
第二步是向社会发布拆迁安置补偿策略发布。拟定补偿策略的政府部门为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村委会。拆迁安置补偿策略先由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然后在下发到拆迁房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假如被拆迁当事人对拆迁安置补偿策略有其他建议,可以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并举办听证会。
第三步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协议的政府部门为县级的人民政府。
第四步是发放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款的发放部门为县级政府所受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村委会,国内在拆迁中实行先罚款后拆迁的拆迁原则,因此需要各区域的政府部门在村委会的帮忙下,将补偿款发放到个人将来再推行拆迁。
以上四个步骤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每一个部门在拆迁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假如被拆迁当事人在拆迁中感觉有不认可的地方,可以参考拆迁环节,探寻对应的政府部门准时咨询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