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大家国家这几年来持续的进步和前进,国内不少地方也在努力的建设之中,于是在不少地方都在当地人民政府拟定出适当的政策之后,推进了当地推行一些房子拆迁和土地征收等建设工程,拓展这类工程也是每一个区域在进步建设的过程中的必经的道路,但在这类工程推行的过程中,有一部分没过户的房子也在拆迁的范围之内,等待着拆迁,那样这类的房子在拆迁的时候,如何处置呢?
依据大家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的详细规定来看,可以了解的是,被拆迁房子还没过户的状况下,从有关法律上来讲,这个被拆迁的房子所有人仍然是卖家,而当事人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被拆迁人,而拆迁方是会与卖方签订有关的拆迁协议,并且商量有关的事宜,而当事人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偿也是需要分状况来进行判断的,一般是分为以下两种状况:
1、当双方的交易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卖方是有义务帮助继续办理过户流程,因未过户而导致的损失,由双方依据实质状况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可以依据拆迁补偿标准来计算确定自己实质的经济损失,并且依法需要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2、当双方的房子交易合同无效,在这状况下,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流程,买方只能依据交易合同无效来需要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讲,被拆迁房子没过户应当不同不同状况分别来进行处置。被拆迁人如果是在自己家里房子拆迁的过程中,遇见了不适当的状况,可与时的联系律师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