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重交易是不是构成侵占罪
在普通的状况下,二次买卖并不被认定具备“侵占”之嫌。大家在此所讨论的二次买卖现象,一般表现为卖家针对相同的标的物签署多份交易契约的举动。在这种二次买卖中,卖家虽然可能侵有与先前购买者之间的合约承诺,但他们对于标的物仍旧拥有合法的处置权。然而,假如这种行为的性质是恶性操控式的,比如通过非法方法获得并蓄意占有别人股份等财产,无疑已经超越了正常商业范畴,从而构成了对别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这种行为才或许会触发本罪的指控。归根结底,侵占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据保管品,不但这样还要将之占为已有,且该行为需要达到肯定的金额门槛;且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被认定“拒不还返”。相反,二次买卖总是会涉及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与违约责任的追究。从法理角度来看,每一位购买者都有权依据其与卖方分别签订的合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二重交易所得财物是不是构成偷窃罪
二重交易所得财物本身一般不构成偷窃罪。
在二重交易中,各方基于合法的买卖行为获得财物的占有权等权利。若后买方在获得财物后非法占有,一般不构成偷窃罪,而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等。
但假如在后买方获得财物的过程中,其使用了秘密窃取等偷窃方法,如趁前买方不注意偷偷将财物转移占有等,这样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偷窃罪。
总之,不可以简单地认定二重交易所得财物构成偷窃罪,需具体状况具体剖析,看获得财物的行为是不是符合偷窃罪的构成要件。
3、二重交易怎么样认定犯罪性质
二重交易一般不构成犯罪,主如果民事法律关系问题。在二重交易中,先签订交易合同的一方,不可以以没有办理物权转移登记等理由对抗后签订交易合同并已实质占有标的物的一方。
若出卖人在与后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又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物权转移登记,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这样的情况下,出卖人具备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故意,通过欺诈方法使后买受人陷入错误认知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
但具体是不是构成犯罪与构成何种犯罪,需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假如你遇见具体的法律纠纷,建议准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次买卖一般指卖家就同一标的物签署多份交易契约,虽可能违反与先前购买者的合约,但卖家仍拥有处置权。若属恶性操控,如非法获得并占有别人财产,则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核心在于非法占据并占为己有,需达肯定金额且拒不退还。二次买卖涉及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购买者可依据合约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