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和手续有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后30日内一方不愿离可撤销申请。30日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发离婚证,视为舍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2、协议离婚房地产过户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协议离婚房地产过户应该注意以下事情:第一,确保离婚协议中对房地产归属及过户事宜有明确约定,这是过户的基础。第二,办理过户需双方一同申请,提交离婚协议、房地产证等有关材料。应该注意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防止因材料不齐致使延误。再者,需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流程,根据其规定的步骤和需要进行操作。同时,要核实房地产的产权情况,确保无抵押、查封等限制过户的情形。若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需要他们履行帮助过户义务。总之,协议离婚房地产过户要小心对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
3、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和步骤有什么
诉讼离婚需筹备的材料包含: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材料,与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有关证据。步骤方面,第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有关材料。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是不是立案,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他们,他们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安排开庭时间,一般会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理完毕,若复杂状况可延长。开庭时双方进行陈述和辩论,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可第三起诉。诉讼离婚较为复杂,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
协议离婚需要筹备以下材料和办理有关手续:双方需筹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与双方一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手续方面,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